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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07-12-19 09:57  文章来源:黎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欢迎省、市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就我县专项整治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导。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根据省商务厅《全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激活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具体工作和相应职责。同时,县商务、农业、工商、卫生、质监、公安也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对全县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两个100%和一个95%目标完成。
  二是层层宣传发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制定了黎城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黎城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方案中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考核到个人。为使整治工作得到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收到最佳效果,县政府及时召开由商务局、质监局、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全县各屠宰企业参加的动员大会和二次专题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另外各有关职能部门还利用大检查对屠宰企业、学校、宾馆、超市等单位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60多份,通过层层宣传发动,在全县各单位、各屠宰企业中统一了思想认识,营造了整治声势,构建了整治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较大的工作合力。为了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县商务局及时组织召开食品公司、生猪屠宰稽查队及所有屠宰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合理部署整治工作,并与全县所有生猪屠宰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强化了屠宰企业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专项整治期间,县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对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县政府、县监委组织专人对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力、专项整治目标得不到落实的县直有关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对举报查实或检查发现的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理;对出现重大猪肉品质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县商务局将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全县范围内打击私屠滥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电视台等部门对全县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以及屡禁不止的屠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达到了100%,彻底根除私屠滥宰行为。
  (三)组织全面检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
  1、检查屠宰场(点)设置情况。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对全县屠宰加工企业,进行逐项检查。
  2、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县商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生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肉类加工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品质是否符合《鲜冻、片猪肉》和《分割鲜、冻猪瘦肉》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是否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情况。全面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4、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情况。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品质进行检查。
  三、接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县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分别专门建立了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职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到目前为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出动检查车辆136台(次),人员686人(次),其中组织联合大检查8次,检查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屠宰户共268家,查扣私屠滥宰猪肉、不合格肉品486斤;查处病死猪一头;对两家屠宰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取缔私屠滥宰户3户,有效地净化肉品市场,杜绝了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较好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与进步,保证食品安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管齐下,依法行政,集中整治,全面提高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以上是我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对我县的工作不足之处,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改进我们今后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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